关于建立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
外出报备通报制度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,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地矿局有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建立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通报制度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除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会议、活动外,校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合肥出差、休假、学习的(包括寒假、暑假期间),均需提前3天外出报备,未按规定时间报备的,要说明原因,行程如有变化,要及时补充报告。
二、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告要由校主要领导进行签发,并报校办备案。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合肥,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合肥期间,要指定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工作。
三、每月10日前汇总并通报上月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情况,通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、主要负责同志姓名职务、外出次数、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备、格式是否规范等。每年1月底前检查并通报上年度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情况。
附件:1.外出报备范本
2.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情况表
金沙城娱乐最新官方网站
2018年7月3日
附件1:
***(校属单位全称)
***同志外出报告
第*期
****年*月*日 签发人:***
2018年*月*日上午至*日下午,***单位党总支书记***同志赴***省**市前往****单位调研高职院校学生党建等相关事宜,为期*天半。在此期间,由副院长***同志主持工作,联系电话:********,手机:***********。
注:***(紧急外出,未按规定提前三天报备要说明原因)
编辑:*** 联系电话:***********
附件2:
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情况表
(****年**月)
|